10年10月10日。

今天是三连十,是一天有着特别巧合的一天。
今天特别的日子本来很想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度过,但是却没有这样的机会,可说是天意弄人。今天有幸能够和一位网友见面,这人就是董百勤。他啊,就是一个很爱讲话的人吧,虽然说是第一次见面,但是蛮有亲切感的。虽说昨天只是短暂的见面,不过我真的学习到很多事情。

例如:有关于部落格的一些事情、对于看书的观点和种种志气之类的。

他送了我一张纸,下面还PS:来日值钱。
哈哈,真的是太有自信了,但是还是要谢谢他一番心意,我就收下了。不过我怎么一直觉得他连正面看我一眼都没有啊?一直把眼神放在其他地方,我在想是不是我长的太像怪物了啊?哈哈^^
董百勤:
他很喜欢说话。
他喜欢拍照,尤其是自拍(后面那座的人一直在瞪着我们,不明白的话应该以为我们是同性恋。)但是拍的照片都蛮有水准的,这是不可否认的,很会抓角度。)
他有点讨厌别人说他很老,虽然他真的比我老三届。
他写的小说很多错字,要改要改。
他喜欢看书。
他想要卖书和聚集爱看书的大马人。
他有很多的事情要做,不过他很懒惰(他自己说的,最后一直给他说我懒惰。)

老实说,虽然说我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小朋友,不过相比之下我显得更为老成,胡须没刮就去见人的我到底给人什么印象?不知道有没有吓着他,可能没有吧。一见面就很自然地聊了起来,也没有自我介绍一番,我们都互相看对方的博客,不了解的话还真的是有点对不起啊。

起初是点餐,我没有点,董百勤就选了一样食物来吃,真的还是不要去那里吃比较好...我回家煮一包快熟面来吃也是差不多,本钱还不超过三块。下次还想出来的话,我们应不会去到那里才叫吃的。不够好不够好,环境也不是很安静。下次还是换个地方吧。

这是我第一次和网友出去见面,没有啊。我心里没有想过他会不会是坏人之类的,如果是的话,坏人应该不会在网上登出自己的照片和写那么多年的博客吧?我是放一百个心去,孤军奋斗,没叫任何人陪我。

不知道他会不会怕?





但想不到他最后会把我的名字写错。
我们大家是互相从书认识,哈哈。真的是很开心的一次见面会。
如果有机会我们还是有很多志同道合的事情想做,虽然现在时间不允许,不过以后还是会有机会的。只要真的有那样的机会啊。

我相信董百勤他的志气一定会有实现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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